基于政府责任视角下的商业谣言治理(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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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摘要】在商业谣言治理中政府不应是一个旁观者、局外人,而应该是责无旁贷的管理责任者。第一,站在依法治国的高度看,政府有责任积极治理商业谣言。商业
在商业谣言治理中政府不应是一个旁观者、局外人,而应该是责无旁贷的管理责任者。第一,站在依法治国的高度看,政府有责任积极治理商业谣言。商业谣言制造者挑衅法律,破坏法制,用恶劣手段侵害他人利益,这种违法犯罪行为理应受到政府打击、治理。第二,站在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秩序的角度看,政府应积极治理商业谣言。政府是市场公平秩序与社会公正的守夜人。商业谣言严重破坏市场自由竞争、公平交易的游戏规则,阻碍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第三,站在保护国家利益和民族品牌的高度看,政府应积极治理商业谣言。商业谣言选中的打击对象,往往是市场知名度较高的优秀企业和畅销产品。一个名牌的崛起,凝聚着创业者的智慧和血汗,甚至几代人的不懈努力和追求,但是商业谣言毁灭一个名牌却易如反掌。名牌不仅是企业的巨大无形资产,也是国家的宝贵财富,是民族经济实力的反映。一个国家经济竞争能力的强弱,主要表现在企业在国际上的竞争能力如何。中国要成为经济强国,在经济全球化进程中保持竞争力,就必须拥有一批世界级的名牌产品。名牌需要在激烈的市场竞争洗礼中成长,也需要在国家精心呵护的良好市场环境中发育成长。据有关专家对世界100个知名品牌的调查研究,其中84个是用50年以上的时间培育起来的。另外十几个用的时间比较短,主要是高科技和连锁经营。一个在创业道路上苦心经营蒸蒸日上的企业一夜之间被不法商业谣言击倒,政府这个守护人应该感到失职的内疚与痛心。第四,站在保护集体与公民合法财产不受侵犯的宪法精神角度看,政府应该积极治理商业谣言。商业谣言如果侵害的对象是民营组织,是对其业主个人合法财产的侵犯,如果侵害目标是国有企业,它侵害的则是全体公民的财产利益。我国宪法规定国家保护集体、公民个人的合法财产不受侵犯。保护他人财产不受侵犯是政府的责任。
五、政府治理商业谣言的主要途径
(一)行政途径
首先,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应经常性开展商业道德文化宣传教育,增强舆论正面引导,努力营造诚信守法经营、公平竞争等商业文化氛围,提高市场参与各方抵制商业谣言的自觉性。其次,政府工商管理等相关部门应加强市场环境监管,把维护良好市场环境、维护公平公正竞争秩序作为自己的职责。一旦发现商业谣言苗头,政府应该及时了解事实真相,利用政府公信力澄清事实,主动帮助受害企业辟谣,代表社会正义给受害企业撑腰,影响舆论环境,极力帮助受害企业扭转被动局面。对于类似“月亮牌”方便面、“汉斯牌”啤酒等这样拙劣恶毒的商业谣言,政府应该以市场监督者的身份主动介入,在准确了解信息的基础上,发布政府公告以公布事情真相,满足公众的信息知情权。政府公告可以扭转舆论一边倒现象,政府公告可以起到扬汤止沸,遏制谣言扩散的效果,从而有效减轻谣言对合法诚实经营企业的损害。再次,面对商业谣言政府要及时启动调查程序,对可疑造谣者施加必要的压力。一旦查实商业谣言制造者,要公开严厉打击,对市场参与各方起到以儆效尤的作用。
(二)法律途径
文章来源:《商业文化》 网址: http://www.sywhbjb.cn/qikandaodu/2021/0727/1319.html